我在华苑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四个月(包括试用期)来还未曾缴存保险,我们有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申请仲裁中断合同,申请赔偿,如果可以,那应该去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呢?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或者流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做社会保险登记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