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大型居民区门口100内建立移动或联通信号接收基站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规定,应该参照哪项法规。在建立前要经过哪些手续审批才能建立,需不需要经过附近居民的认可,请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站项目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基站项目是否可以建设及须设置多大的防护距离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结论为准。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在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阶段征求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