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正在申请公租房。房管站审查资料说我房本上的地址和户口本上的地址相差一个“增”字,要求出具证明两个地址统一:
房本的地址:***增十排三号
户口本地址:***十排三号
实际上,以前换新户口本时,就是改成去掉了一个字。我们多次去派出所查户籍开证明,派出所表示地址没错,就是这样写,无法开证明。只能去房管局。
再去房管局,还未表示解决办法。
请问,该怎么办?急!
刘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