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13界本科毕业生,现在在天津农垦集团宏达水电公司工作。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户口问题,我的户口上学时签到了沈阳,毕业后学校的派出所把我的户口直接打回了原籍(宁河县七里海镇,7月份已经落户)。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到单位在张家窝镇的集体户口,请问都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由于我现在对户口政策不是很了解,希望您能回复的详细一些。期待您回复,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