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鼎晟双子座(南开区密云路一支路与延安路交口处,开发商是天津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已交部分定金。买房时开发商说,这个房产是和李家园大队合作的,民水民电,无煤气,不能上户口。不支持贷款买房,只能付全款。而且是公产房,没有使用期限。可最近听说不少负面报道。有人说这就是小产权。有人说开发商骗钱。请有关部门说明一下。如若这房不受法律保护该如何处理?这个房子的产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呢?谢谢
孟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