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您好:
本人截止目前工龄为27年零9个月,国家2008年1月1日规定工作1年以上年假5天、10年以上年假10天、20年以上15天,但是公司只给10天年假,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文件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