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在天津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我是主购房人。我爱人在北京工作,想提取北京的公积金。北京的管理中心要天津这边开具一个《主购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天津这边说没有这种记录单,我了解了一下北京管理中心需要的提取记录单上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 个人公积金账号 公章 ,请问公积金中心可否出具一份涵盖这个的证明,只要包含这六项内容即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可携带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卡前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前台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并要求加盖业务审核章以此作为您的支取记录单。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