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一直是单位里管劳资的 属于管理层 办了5年的停薪留职 等到退休去单位拿一些文件看见自己的身份从管理劳资变成了普通工人 这样也行么?合法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1998年年底,用人单位与职工就不得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原停薪留职协议期限届满,不得续订,应按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或办理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合同变更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已办理退休人员,不在仲裁的受理范围之内。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人力社保政策,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