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塘沽区卫生局2013年统一招聘进来的卫生技术人员,我们签三方协议的时候只能跟卫生局签订,具体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时候要跟所分属的医院签订,医院是卫生局所属的,这种情况为什么不给落户?我是有事业编制的正式人员,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我们这批进来的外地人都没有进行落户呢,急于获得您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