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与2012年11月21日进行的结婚登记,妻子于2013年5月9日产得一女儿。我的户口在天津北辰区,妻子户口在石家庄集体户口。
2013年7月份我去北辰区某派出所,给女儿户口,随我的户口。户籍民警要求做亲子鉴定,并且说他们带过去做亲子亲子鉴定,每人收费3000多,请问这么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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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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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