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是天津市红桥区户口,妻子是外地户口,双方在北京工作定居,想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在街道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的时候被要求出示医院证明,我们已经在北京的海淀妇幼医院建档,并且胎儿已经有16周大小,居委会要求必须回天津建档,想向您咨询一下,是否有必要,如果要回天津检查,是否需要重新检查并建档,如果不需要的话,应该怎样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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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