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没有具体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员工该如何维权,该公司的加班费被克扣按7.5折发放,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的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