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支持党和政府为我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支持示范镇建设。下面我来说明我家的情况。
我们家是老宅,祖辈当初花钱买的房基地,由于大队1983年发证时给我们写错了面积,大队也承认了,这是个历史的问题,大队没经核实,现在按83年的面积给房,我们家位置特殊,东西南北都有邻居,唯一的走道是我们自家留的走道儿,大队也核实了,老一辈儿人都能证明,这就是我家的宅基地。
我们情况特殊,村民代表都没涉及这种情况。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双街示范镇建设按照规划正在逐步推进,目前,上蒲口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已经确定,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关于您反映房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问题,不只是您一户存在这种情况,该村涉及这种情况有80余户,按照《上蒲口村示范小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证载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证外房屋高2.4米(含2.4米)以上按每平米2000元给予补偿,证外院落按每平米500元标准给予补偿。”关于您提到83年发证问题,没有任何证据,无法考证。现经双街镇信访办解释协调,您今天已到村委会找村拆迁工作组人员咨询、核实、丈量、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