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市场维护人员,我公司出的产品,假冒,仿冒厂家很多,我司需要花很大的人力物力调查取证,在联络相关部门查抄,但每次查抄后都是因为相关产品不够数额而草草行政处罚,对于制假、贩假人来说他们的成本很低、而且无照经营,每次处罚过后,还照常生产,使下一次打假的难度大大增大,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取证,公司花费很大而且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基本上午查下午照样生产,我想咨询,怎样才能对这些制假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制约,如果一个制假者,被行政处罚2到3次,能不能追随刑事责任,如果能追溯形式责任这样企业打假也能有一个节点,不用无休止的进行,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准确答复。谢谢
刑法依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
电话答复,告知法制处电话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