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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华富家园业主,于11年办理入住手续,当时必须交当年暖气费,但是当年暖气完全不热,但是开发商至今不负责。可是第一年未交暖气费的业主开发商予以退还滞纳金的处理。这对于我们当时交了暖气费的人来说是不是很不公平。
2012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此留言,投诉。但是至今一直无人问津。东丽供热说暖气前两年归开发商负责,不是东丽供热来供热,但是为什么供热来收费?既然供热收费,供热是不是需要对用户负责?
既然暖气不热?为什么要交暖气费?既然没暖气,不交暖气费,何来滞纳金?
去年我发帖就表明,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业主代表一起来协调此事,但是苦等半年,依然不解决。老百姓应该去何处诉苦?
11年暖气不热,很多业主包括物业都可以作证明,东丽供热当时也知道,但是就是没人来测温度,没有专业部门来测温度。现在开发商处有免除当年暖气费的名单,但是为什么不是全部?而是个别业主?难道必须去上级部门去闹,去投诉才能得到这种“特殊待遇”么?我们需要的是公平!!!!!
13年暖气费又开始收了,以上问题不解决我们怎么去缴纳暖气费?不缴纳暖气费有滞纳金。所有的理全是政府部门的,互相推诿。
以上问题是目前很多业主的共鸣,还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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