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口路慧景园原来就管理混乱,私搭小院,私装地锁,私圈绿地种菜等现象非常严重,严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而物业并没有起到管理和维护的作用。
物业在去年撤出,过年后,居委会以每月10元收取了3个月的“保洁费”。
现居委会选定物业公司于6月份正式入驻,在小区没有任何改善的情况下,贴出公告:收取停车费100元每月,几天后又改为80元,进出入证30元。
(原物业收取停车费用为每月60元。)
问题:1.这些费用是否合理,符合什么规定?
2.小区环境是否可以改善?
因为费用我们一直交,可一直都没有改善。
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忙!
王唤民你好:
关于河北区慧景园管理混乱,乱收费问题,慧景园小区原服务企业兴君物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退出小区,房管局也就此问题欲对其进行处罚。由于此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故经居委会征求业主意见并签字确认后,与昱达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也明确约定场地占用费为80元/月,“慧景园车辆管理处”实为昱达物业设立的一个独立部门,并非文中提到的与物业无关,且昱达物业收取的费用超标问题,由于物业收取的为公共场地占用费并非为机动车存车费,故不适用[2000]26号,《关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河北区房管局
2013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