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静波”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并已责成县农工委核查处理。
农工委立即成立了问题调查小组,责成主管领导和农村能源办公室人员,与穿芳峪镇政府一同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穿芳峪镇肖庄户村为于桥水库迁建村,在于桥水库污染源治理二期沼气池项目实施中,经过农户自愿申报、县镇村审核同意,2012年11月该村与沼气施工队签订了20座沼气池施工协议。由于临近冬季,当年只将沼气池主体浇筑完成,其他工程不能施工。2013年春季,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先后召开两次会议,要求施工队抓紧对2012年尾工进行扫尾,待竣工后进行县级验收。目前,肖庄户村20座沼气池正在扫尾施工中。5月1日后,先后进行了20座沼气池池内水泥抹细、刷胶工序,目前已经完成。现正处于池内注水打压工程程序。因此,池内有水是正常工y序需要。待打压合格,抽出大部分水后,进行灶具安装和池内填料工序,待所有工程完工后进行县级验收。
关于沼气池都挖在山坡耕地和养殖场内这一问题,通过调查,情况如下:该村大多数农户在山坡有果园,部分农户园内建有看护房,用于日常生产生活。为解决生产和生活垃圾,同时通过施用沼渣、沼液,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以达到减少污染源对于桥水库的污染,在农户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县、镇和村审核同意,果园内有6户建设沼气池,养殖场(两户联合养殖)内建设2座。以上建设均符合项目要求,不存在在山坡乱挖、乱建问题。
如有农户也想在果园看护房或养殖场内建沼气池,以往项目已完成,需等今后申请市级沼气工程项目。
蓟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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