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政办发 〔2013〕40 号
2010年高职毕业,目前在滨海新区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天津有自己的住房。
此条件是否符合天津落户要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