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0年全款购得天津塘沽区远洋城四期2号楼的房子,开发商于2012年5月15日同业主办理了交房手续。合同规定:初始登记完成后180天内办理好房屋产权手续。现在是2013年5月27日,交房已经一年多了,我们多次追问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开发商的答复是:材料已经上报到天津是房管局办理初始登记,让我们等待。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我们很难理解市房管局办理效率,接近一年时间办不好初始登记。我们着急用产权证啊,请房管局领导过问一下,尽早给我们办好初始登记,我们好办产权证。
刘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