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一名肢体二级残的残疾人(重度残疾)。现年30岁,男,未婚。2010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命保住了但留下了脑中风后遗症,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料。为了方便治病,我看好了东丽区跃丽家园限价商品房,可是听说购买的人非常多,我很可能买不到(我已取得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证明)。在残疾人照顾的政策上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帮助。
我了解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照顾的若干意见
{四、城市住宅建设开发、危陋平房改造中,对残疾人住房的拆迁,安置以及残疾人所在单位分房时,同等条件下,在地点、楼层上要给予照顾,需要集资的,对残疾人困难户也要给予一定照顾.}
可有关部门说没有购买限价商品房的照顾政策,可我就不明白了,上述政策对购买限价商品房就真的不适用么?我自己购买限价商品房,还不能按照上述政策照顾一下么?我也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群体里的一员,又是残疾人,怎么就不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及选择呢?我想了解一下是否还有什么政策?或者其他照顾之类的文件。我希望能得到各部门领导的帮助。 帮助我能买到跃丽家园限价商品房的愿望,以方便我治病的需要。
给各位领导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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