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都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两人户口均位于天津教委人才(河东区富民路33号增1号)的集体户上,目前在北京工作。
去年爱人怀孕,已办理准生证,办准生证时说不能给落户,目前孩子已经出生了,我在网上查落户的方法只有在天津买房。
我已在北京买房,就本人目前的情况,实在没有能力在背负北京房贷的情况下,近期再在天津为了小孩落户专门购置一套房产。
小孩马上面临后续的入托、上学问题,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户口呢?也不能因为父母目前买不起房就不给小孩落户口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