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的户口在河西区友谊路街,现在与老公离婚了,友谊路街的房产是我前夫的,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请问一下,我的户口还能继续留在河西区友谊路街不被迁出吗?如果迁出应该迁到哪里?谢谢!
尊敬的“王寒尘”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5月29日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局进行核查。经查证,离婚后如本人无房产,户口可保持原状,空挂在前夫户口中,但与户主关系应变更为非亲属,婚姻关系改为离婚。另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也可将户口迁入到父母或兄弟姐妹家中。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