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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水*   提问时间: 2013-05-26 22:39
 标题:金地格林物业为什么敢向业主的权益挑战?
内容:

    金地格林物业为什么敢向业主的权益挑战?

    物业强制(不交就不让进门!)业主缴纳“停车费”之后,小区大门每天被车子堵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我送客去车站,竟然饶了三个出口!耽误了时间!我已拍照取证。)二十多天了,物业没有积极解决问题,任由事态发展!责任难逃!试问:金地格林物业为什么敢向业主的权益挑战?

    津南区政府是否知晓实情?这个问题反映到贵单位是否有用?请给业主们明示政府的态度!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3-05-29 1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就金地格林小区物业企业收车位费的问题再次进行沟通核实。该项目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区内机动车不断增加,小区道路、消防通道拥堵严重,导致消防车、救护车,甚至业主车辆难以通行,为此考虑推行停车收费,来缓解小区停车困难问题,并于2013年初开始全面走访调查,走访率达70%以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了书面确认。目前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企业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车位费100元/月。关于双港金地格林橡树苑、梧桐苑物业企业收取临时车位费一事,区房管局5月22日向物业企业下达了物业服务不规范告知书,要求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做好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方便业主出入小区。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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