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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 2013-05-22 16:27
 标题:关于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汇丰园、汇康园房地产开发商强行交房问题
内容:

    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

    我是大港区港东新城汇丰园6号楼业主,我是2008年8月交的购房定金,购买房产合同是2011年11月,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2年10月31日,整整拖延了五年才交房,近期大港油田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视国家及天津市政府法律法规,在小区不具备入住条件下,通知业主强行办理入住手续,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房屋未进行交验,基础设施很不完备,园林绿化寸土未动,安全监控系统无保障;

    2.业主的住房、土地证、准许交付使用证未见;

    3.小区供水、电、气、暖均未进行测试和试压工作;

    4.延期向业主交房的赔偿问题,开发商没有明确的书面答复。

    以上问题,请贵局领导和相关部门核实此事,盼得到满意结果。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3-05-28 15:5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大港建交局、工商局、房管局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合同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合同签约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关于小区配套问题,也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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