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在和平区和平时光(宜天花园)买的房,今年5月初办理的入住手续。我现在的户口在红桥区,为了孩子上学,我想把户口转到和平区来。和平户籍中心规定本市各区之间的迁移,属于搬入新居的,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办理,但目前我手里只有购房合同,请问,我怎样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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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