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的户口均在河西区北方人才集体户,我在厦门上班,我爱人没有工作,现在爱人怀孕了,想办理准生证,不知道如何办理,去哪些部门办理,那些部门的联系方式或者地址,需要哪些资料,可否给予详细说明,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一孩生育服务证优先在现居住地办理,您可以咨询您爱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咨询办理事宜。当然您们也可以回户籍地办理,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办理您可以拨打(022)12356咨询河西区人口计生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