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现住红桥区光荣道附近。我们租房住,跟房东有签合同,但一直没有办理暂住证。我们夫妇双方户口均在广东,我怀孕已经三个多月,想在天津的办理准生证,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请问具体手续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经与区计生委核实,如果您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初育,根据《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详细情况您可到居住地居委会咨询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