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毕业后一直在河南工作,2012年5月份我们在河西区领取的结婚证,今年要了孩子,我的户口是北方人才的集体户口,我老公的户口由部队管理,不清楚在哪里,我们的老家都在天津蓟县,我现在河南郑州工作,并不打算在这里长期发展,怀孕期间就回天津,请问我们该如何办理准生证,在哪里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户籍在天津,爱人在部队,可以参照夫妻双方均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情况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您还有需要,请您拨打(022)12356咨询河西区人口计生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