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我老公是驻津部队的一名干部,我在天津工作,还未随军,户口是河北省的,我们现在打算要小孩了,请问孩子的准生证能否在天津办理?办理流程是怎样?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我市一孩准生证在怀孕之后再办理。
您们的情况可以 参照一方本市户口一方外省市户口在天津居住的情形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我市女方现居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