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一家之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大口屯小学存在辐射污染”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一家之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大口屯镇小学校园内有一移动信号站"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大口屯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该信号站位于大口屯第一小学(津围路西侧)院内,建于2009年,占地面积12*12㎡,高55m,租赁期限10年(2009年1月开始),承租单位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网络资产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于4月27日为大口屯第一小学出具了“实际运行中通过了天津市环保局的环境测试,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的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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