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年轻的时候搞了对象,生了孩子,当时年龄不够领结婚证,后来分手了,对方也没有要孩子,孩子一直我自己抚养,现在我已经结婚了,可是孩子还一直没有户口。我现在的爱人是天津红桥区的,户口请问下,需要怎么办理,还需要什么证件!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未婚生育,按照《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由区县人口计生委部门负责,请咨询您所在区县人口计生部门。
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由公安部门负责,建议您咨询公安部门,他们才能给您权威的答复。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