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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高**   提问时间: 2013-04-17 17:06
 标题:小区电梯超过年检时间,存在故障隐患,物业根本不打算维修
内容:

    各位领导,想必大家对于东丽湖朗钜小区开发商的恶劣行径都早有耳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赔偿不到位,房子质量有问题,窗户漏风,保温层不合格,等诸多建筑问题。

    现在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电梯已经超过年检时间,国家质量监督局给出整改时间,而物业不作为,和开发商互相推脱,没有人维修电梯,质量监督局告知我们电梯存在隐患,不能乘坐,这离要求物业整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我们辛辛苦苦买的一套房子,还没入住,就出现了这样让人心寒又担心的问题,物业不给维修,一直在推脱,难道真的让我们二十多层每天爬楼梯?或真的由于电梯故障有人失去生命才能有人关注我们的弱势群体么?我们只是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可现在连这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求助无门,只能希望政府多为老百姓想想吧,而不只是敷衍。期待你们的回复。

[附件1]

回复部门:市交通运输委-出租   回复时间:2013-04-24 08:13   是否超时:否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相关情况将会及时反馈。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小区17号-25号楼,共有在用电梯22部,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月,物业单位为天津市朗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该小区22部电梯超期未检,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目前我局正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督促尽快完成电梯的维修及定期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保障居民安全乘用电梯。

天津市质监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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