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我是青光中学的一名学生家长,我们孩子在青光中学读书,但是几年来,每逢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日,青光中学就倒休,也就是国家规定“29.30.1”三天休息,他们学校就定位"1.2.3"三天休息。如果说一次两次,我们还能够接受,为什么年年这样?这样太影响我们的生活了,本来去年五一我们家机票都定好了,可是学校休息的日子跟国家法定的日子不一致,导致我们把机票都退了。而且我当时还在政民零距离上反映过,回复给我的结果是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息,但实际上却是向上欺骗了领导,向下欺骗了群众。青光中学为什么可以这样我行我素?拿到他们学校就可以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吗?
今年五一马上又要到了,我们很担心,学校又不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放假。请教育局领导过问此事,维护大多数人的生活秩序,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谢谢领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您可以直接与北辰教育局(26390666)联系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将会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