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4月19日
尊敬的谢女士网民: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面包车的问题,目前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所有车辆均适用同样的法律、法规,并无专门针对面包车的处罚情况。目前,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登记的有关数据的,因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2项,102号令第15条第2项,依据102号令第48条进行处罚。
机动车的外观和登记的有关数据,决定了车辆的风阻、制动、平衡等涉及车辆行驶安全问题,是在大量测试和吸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不允许私自改变。我们机动车驾驶员在自己方便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车辆行驶的安全保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