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潇洒”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幼儿园合同工涨工资的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潇洒"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幼儿园合同工咨询涨工资"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自2013年4月起,天津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1310元调整至每月1500元。为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我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工工资也做了相应调整,保育员由原来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2000元,后勤人员由原来每月1450元调整至每月1850元。原每月幼儿园自定的绩效考核工资待我市非义务教育正式实施绩效工资后发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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