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您好:
我家自05年2月份拆迁,当时父亲因肝硬化已离世两年有余,母亲于95年查出糖尿病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家里虽说不是债台高筑,但亦无力买房,所以拆迁之后只得暂住于姥姥家,后搬离在外租房。母亲于06年查出肾衰竭,于07年转为尿毒症,开始透析治疗。期间想要办理廉租房,但是拆迁房款大多都已经用于手术治疗。09年得知租房补贴政策,历经周折办理妥当。于12年4月份办理公租房预申请,于13年4月份正式办理公租房登记,一切本已准备妥当,但却在本日得知还需一月收入多余4000的担保人,遍寻之下,身边实在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人。恳请领导体恤我家中的困难,能够帮我们度过难关。
赵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