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目前河东津塘路荣泰公寓小区无物业管理,每户每月清洁费为10元/月(6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4元的居民保洁费),请问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标准10元的收费是否合法?若合法请问是依据的哪条收费标准?
网上查到天津市政府转发市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实施办法》(津政发[2001]36号文件 2001年5月24日发布)有关规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征收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每户每月2元的居民保洁费)。
我们依据法规最终每月应交多少钱呢?
尊敬的“不明白的收费”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大王庄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经街道办事处调查,荣泰公寓原是物业管理小区,2011年物业公司撤出。几经周折最后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牵头,经居民代表同意实行自治管理,所收费用不违反有关规定。同时,街道办事处表示将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