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毕业生,2012年3月份从外地开了户口迁移证准备落户天津,但是由于公司在办理户口的过程中把户口迁移证丢失了,后来回原籍又补办了迁移证,新的迁移证日期还是写的原来的迁移证的日期,但是由于重新提交迁移证的日期已经过了两年的择业期,说我不能迁移户口,说只能走人才引进,可是又太麻烦了!能否按照迁移证的开出日期使用毕业生形式落户?涉及结婚等大事,急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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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