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有关天津市晚婚婚假的问题,所谓的婚假10天是指的10个工作日(即不包含六日)还是10个自然日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结婚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因该文件出台比较早,现职工结婚时,单位原则上应给予婚假3天。婚假为工作日。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即初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