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6月硕士毕业(全日制),就读于云南某所大学,我原户籍在吉林省,现为学校集体户口,我已经在天津找到工作,如果我想把户口迁至天津(落成天津个人户口而非集体户口),请问可以办理吗,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