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为了结婚于2012年3月购买了学湖里16号楼1门502单元住房,为顶层。
7月下旬,津京大暴雨,邻居发现漏水通知我,经过查看发现501单元与我502单元联接墙体与屋顶处出现大面积漏水。经联系房屋管理部门的简单油毡修补。
8月份大雨时又出现漏雨现象。之后我们继续联系房管部门,告知我们将在今年春季进行大修。因此,我们一直没有装修,等待大修。
我们于12年底获知,学湖里小区划为天津市南开区旧楼改造小区。查询相关文件,发现旧楼改造中包括“五功能”其中第一项就是屋面防水。因此我们一直翘首期盼能够在13年解决这个重要的问题。可今年3月中旬小区内公示只注明学湖里小区旧楼改造并不包括屋面防水项目。我们继续联系房管部门,被告知必须联系本楼全体私产房所有者,签字同意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才能进行维修。
我想请问南开区政府,为什么学湖里旧楼改造项目删除了“五工程”。屋面防水乃住房必需条件,请问为什么多次联系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既然是旧楼改造项目,市政府明确规定的屋面防水项目为什么变成了我们要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征求邻居同意的申请项目?如果邻居中有一个不同意,我们该何去何从呢?购买的婚房一直闲置?谁来拯救我的房顶呢?旧楼改造惠及民生,为什么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请重视这个重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