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已经向劳动部门反映的好几次了可是我们这依然没有改变,在当前新国家领导人上任树新风之际希望您能对我反应的问题予以重视并请监察部门受理我们的请求。
下面我就通过几个问题来反应一下464医院存在的用工问题:
1 我们的工资每月860元(保险前)上完保险才500多元远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
2 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我们这都是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却是三六九等,有每月3千多的有两千多的还有一千五的还有八百多元的。
3 加班费问题我们这的加班费每天只是固定的50元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两倍或是三倍。
4 单位未按国家有关的规定为我们缴纳公积金。
5 每周我们都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休息,强制我们加班每个月能有一天的休息就不错了
以上我们反映的几个问题请领导重视并请劳动监察部门来我们这看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的规定,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因监察受理程序要求,我们不能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