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大家好: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中解决我们的问题。
我于2009年10月在安顺道贻港新城(四季风情)购买了一套住宅,该房屋买卖合同表明出卖人为:佳利(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秀东。该房屋在2011年6月29日下房,自此之后办理房产证的事便杳无音讯,本人多次打电话至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办理情况,开发商说已经交件了,具体什么时间那只能看所在地房管局的办事效率了;而且每次借口都雷同,我们业主也咨询过塘沽房管局,但房管局并未对该事进展做出回应,只告诉我们:“找开发商去,塘沽有的是3.4年不下房本的,我们想快就快想慢就慢;国营国家的单位就是这样儿,有辄想去没辙挨着!”
开发商及房管局这种办事态度及多次搪塞住户的理由实在让人不能接受,我们需要一句实话,需要一个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时间。
请国土相关领导及负责人,为我们贻港新城,为塘沽的业主们做主,我们只是实行我们合法合理的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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