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近日到杨柳青成发馨苑底商的煤气公司网点买煤气,被告知每个月只能买100个气,对此我很不理解。国家没有任何规定每个月只能买100个气啊,如果我们家用气量大的话难道后半个月就不能开火做饭了吗?我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这么规定,他们只是说上级规定。我想问问到底是什么上级能做出这种规定,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20来年了,为什么有的部门还抱着计划经济的思维为群众服务呢?
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希望能够得到正面的回答,如果不满意我还要投诉到市长信箱,谢谢。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燃气集团第三销售分公司已与您联系,根据燃气集团居民用户磁卡表购气的规定,我市居民用户每月购气量为50立方米。由于您家居住在杨柳青,距离服务站较远,特将购气量上调至100立方米/月,该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