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是姐妹二人,都是天津市非农业户口,现在我和妹妹都已经结婚并各生育一个孩子,我们各自的配偶也都是本市非农业户口,且都是独生子.
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生育二胎?
之前听说过一种情况:"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不是独生子女的一方,允许其中一人生育二胎."是这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到,并责成区计生委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电话联系,解答了您的问题。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