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区户口,我老公是红桥区河北大街户口,我们结婚居住的房子在红桥区子牙里,请问这个准生证去哪办理?
夫妻双方均为初婚,怀孕第一个子女除了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前还需要什么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如您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2-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