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北辰区栊翠里3号楼居民,多次反映本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某小区居民圈用小区绿地,24小时露天养凶犬的问题。经多次反映,2013年2月份北辰治安分局的同志曾来调查情况,后将调查情况通知于我,说狗主属于非法养狗,狗证属青光镇,已责令其3天内将狗牵走。但如今成年黑背狼狗仍然在。
时光荏苒,至今这条成年黑背狼狗仍然在小区居住,由于本小区夜间没有照明灯光,过往的行人仍然提心吊胆,夜晚居民仍然受到狼狗叫声的侵扰。
本人希望公安局的同志能将事情解决彻底,既然下了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应该去督办,只下整改而无落实,而谈“整改”二字??本人代表小区居民再次恳请相关领导过问此事,希望能还本小区一个和谐安静的环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栊翠里2号楼与3号楼之间有人圈占公共绿地养狼狗扰民的问题,经查,该扰民犬主系该小区2号楼2门401号居民,其饲养的狼狗为青光派出所登记,有犬证,社区民警曾三次告知其及时将扰民犬自行处理。3月26日下午,我分局治安支队会同佳荣里派出所民警再次到现场核查,勒令犬主将犬处理,否则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犬主当场将狼狗拉走,并表示不会在小区内进行饲养。佳荣里派出所将继续关注该情况,如犬主未落实,民警将及时进行清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