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在女方老家,计生档案在男方以前的户口所在地。请问办理2胎去拿里办?都是一个区的!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6号文件规定,符合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可以携带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以及与申请条款对应的相关证明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女方是外嫁入媳妇,可以在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人口计生委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