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本是天津市非农户口,2006年由于工作原因,投亲转出天津市,到外省市因工作需要变为农业,我们2007年结婚,到如今已不再外工作,想将户口迁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接大倪庄村,(注:本人为天津市农业户口)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政策上对于我们这样的情况有什么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