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天津市教委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了关于外省市学生在津参加中考的专题会议。会议要求,针对2013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在津连续九年学籍(即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一直在天津市上学,并且有正式学籍),父母有合法稳定工作,在津有合法住所且在津参加社会保险的随迁子女,经审查合格后,可以报考天津市普通高中。条件中没有要求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3月20日,天津市考试院召开会议,确定随迁子女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3月29日,材料审核的最后日期为4月30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有多少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目前无法准确统计。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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